今年,焦作解放區人民法院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堅強指導幫助下,全面實施“府院聯動”工作機制,成功調解一起涉及150余戶商戶的商業步行街物業管理糾紛案件,僅13個小時從源頭快速高效有力地化解了糾紛,避免了矛盾進一步升級。
涉案商業街系市區中心繁華地帶的步行街,該商業街之前的物業管理公司擅自掐斷步行街商戶用電產生糾紛。原來,A公司曾為該商業街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收取商戶租金、電費及衛生管理等,后業主與該公司在服務上產生矛盾糾紛,便聯合決定改委托B公司作為商業街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因A、B公司就電費代收代繳未達成一致意見,仍由A公司掌管商業街電費繳納賬戶及配電房鑰匙,每月B公司收取商戶電費后再轉交A公司統一繳納至用電賬戶。
A公司因與B公司存在經濟糾紛,便利用自己掌管電費繳納賬戶及配電房鑰匙的便利,擅自將與B公司有正常租賃關系的商戶用電掐斷,導致商業街“整體被斷電”,150余戶個體工商戶無法正常經營,商戶一怒之下將A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被告A公司立即恢復供電,并賠償經濟損失。
考慮到春節剛過,又是周末,正是各商戶的營業高峰期,如果不能迅速解決矛盾糾紛,正常供電,不但會使各商戶遭受經濟損失,更會嚴重影響轄區營商環境形象。因案情緊急,涉及商戶眾多,且對轄區的法治營商環境建設存在重大影響,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對案情進行了緊急研判,并及時向區委進行了專題匯報。區委高度重視,立即啟動了府院聯動機制,召開了多部門聯合參加的案件協調會,并指示由電力、住建局、街道辦事處等單位配合我院開展案件化解工作,迅速協調案件,化解矛盾糾紛。
綜合研判案情后,法院立即決定申請先予執行,通過先予執行程序,盡快恢復商戶用電,保障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
當日上午11點依法向A公司送達了先予執行裁定書。當日晚18時許,我院在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將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傳喚到庭,起初王某百般狡辯,始終不愿配合送電,經過多輪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工作,直至晚零時許,王某才打電話指令其公司電工將電閘合上,恢復了150余戶商戶的供電。經現場回訪,確認商戶供電已經恢復正常,一次性化解了150余戶商戶與商業街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矛盾。
本案從立案到矛盾化解,用時僅13個小時,是“府院聯動”機制高效運行、發揮作用的典型案例,最終有效避免了矛盾的升級,將可能形成訴訟的150余起案件,化解在了訴前。今后,我院將進一步強化在案件立案、審理、執行等各個環節司法工作的“府院聯動”機制,為轄區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和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