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2年度購房契稅補貼實施細則》已出臺,市住房保障中心、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在市住房保障中心房產交易大廳聯合辦公,設立購房契稅補貼窗口,負責受理、接收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申請契稅補貼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
為貫徹落實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焦政辦〔2022〕33號)要求,滿足群眾合理住房需求,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標,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住房保障中心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制訂了《2022年度購房契稅補貼實施細則》。
購房契稅補貼原則和標準為:按照先全額繳納契稅后申請契稅補貼的原則,享受相對應的契稅補貼政策。申請契稅補貼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凡在焦作市城區購買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新建商品住房,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后,可享受契稅總額50%的補貼;在焦作市城區購買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新建商業用房,網簽且足額繳納契稅后,可享受契稅總額30%的補貼。契稅繳納時間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2022年1月1日之前購買新建商品房,尚未繳納契稅的,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繳納契稅,可享受契稅總額15%的補貼。
申請購房補貼需提交的材料為:購房人已網簽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購房人繳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復印件或者稅務部門提供的電子完稅數據);購房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購房人的有效的銀行卡號或存折復印件;《2022年度購房契稅補貼申請審核表》。
7月11日起,市住房保障中心、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在市住房保障中心房產交易大廳聯合辦公,設立購房契稅補貼窗口,負責受理、接收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稅務部門負責對完稅情況審核確認;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辦結時間和合同真偽等情況審核確認;財政部門負責復查,核算補貼金額。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三部門在《2022年度購房契稅補貼申請審核表》中予以確認蓋章。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市財政部門按照申請人提供的開戶銀行帳號,將補貼資金發放給購房人。
《2022年度購房契稅補貼實施細則》還指出,對不如實申報、擅自更改有效證件或出具虛假證明,騙取補貼資金的,由相關部門或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依法處理,追繳已領取的購房補貼。已領取購房契稅補貼的商品房,因特殊原因注銷購房合同的,購房人須退還全部購房補貼,否則房管部門將不予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