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標題:恒大悅龍臺交房延期及屋內裝修減配問題
來信內容領導您好,我是焦作恒大悅龍臺10號樓2單元2101的業主慕廣天,與2020年11月在售樓處購買了悅龍臺的房子,承諾及合同中明確規定了房子交付后的標準,以防盜門指紋密碼鎖為例,交付后的防盜門并無樣板間那樣厚重,其次鎖也變成了一般的機械鑰匙鎖,房中的智能馬桶和電動晾衣架更是壓根就沒有。5月1日交房,與合同約定的2021年10月31日相差甚遠,這中間的181天延期交付,沒有任何人給予我一個合理的答復。金碧物業更是以不交物業費就不能看房子為由,逼迫我交物業費3千多元。我打電話向工商局投訴,工商局說歸住建局管,住建局說可以交房就行了,還敢想別的?我無奈只能先交付了3千余元后進去看房子,結果又是被減配的精裝房,以及全屋近20處影響居住的問題,故寫信給您,我希望可以得到您的回復??偨Y為三點:1.延期交付181天,根據合同規定應當支付我的違約金。2.金碧物業要求我必須交物業費才能進入我自己購買的房子。3.恒大開發商減配的指紋密碼鎖,電動晾衣架,智能馬桶??赡苓^于氣憤有些用詞不當,望您見諒。
回復;市長信箱
回復內容您好:首先感謝您對示范區政府工作的關心!關于您反映的問題,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示范區住建局進行了解落實,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一、關于延期交付為合同糾紛,建議業主根據合同條款中約定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從業主從開發商接受房屋起,業主實際對房屋有占有、使用的權利,并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服務,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日起,開始計收物業費。二、業主反映的房屋精裝修減配問題,涉嫌合同違約,建議通過司法途徑解決。